杀虫灯的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建议

有人说杀虫灯在使用的过程中,有利也有弊,是一把双刃剑,既能起到诱杀害虫的作用,但是同时又会对有利昆虫产生伤害,会对食物链产生破坏,从而导致影响生态平衡。本文对于杀虫灯的使用产生的问题给予一些建议。

  首先,杀伤天敌, 影响生态平衡;在使用杀虫灯进行害虫测报时, 也能同时预测当地优势种天敌的发生期与发生量, 有效地指导农民点灯与用药,最大限度地减少天敌杀伤。杀虫灯在诱杀害虫的同时, 对天敌也具有较强的杀伤能力, 建议在自然生态条件好的地区最好不要使用杀虫灯, 在适合使用的地区应该事先做好害虫监测, 应在防治适期使用。今后杀虫灯的研究应以保护正常的生物链、稳定的生态环境作为研究重点。针对昆虫时段活动习性开展技术研究, 将害虫在一定区域内有选择的诱杀, 应注意科学用灯, 减少对天敌的伤害。

  其次,只能是药剂防治的辅助手段;昆虫的趋光性不同, 有的害虫根本没有趋光性或只对单一波长的光具有趋光性。因此, 使用诱虫灯测报或诱杀害虫时, 应视具体情况结合性诱剂、糖醋液、黄板诱杀等其他物理防治方法, 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。灯光诱杀只是化学防治的有效补充, 可降低生产成本, 延缓害虫产生抗药性。频振式杀虫灯能降低水稻害虫的密度, 减少了施药次数, 但并不能完全代替农药防治,必须与农药、生物、农艺等防治措施相结合。

  最后,科学使用杀虫灯;生产上使用杀虫灯时往往存在测报不准确和诱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, 这些往往是由于杀虫灯使用不科学造成的。杀虫灯用于测报和防治时的设灯密度不同, 应根据不同情况合理布置, 否则难以达到较好的效果。

  以上建议希望在后期的杀虫灯研究和使用中可以得到体现,做到既能诱杀害虫又不伤害有益昆虫,让杀虫灯给农业种植者带来更多的好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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